“98元三人餐讓你吃到飽”“9.9元全國門店通用,買到就是賺到”“原價179元的三人餐現在只要79元”……近年來,在諸多短視頻平臺上,類似的團購套餐總能輕松吸引大量用戶下單,但由此引發的消費投訴也屢見報端。
采取薄利多銷模式推出的團購套餐,不僅能讓商家聚攏客源、增加收益,也能讓消費者從中得到實惠,可以說是雙贏之舉。但“看上去很美”的團購套餐,在某些商家操作之下卻走了味兒、變了樣。主要表現:商家不認可在短視頻平臺上購買的團購套餐,拒絕提供服務;商家提供的服務和菜品與宣傳嚴重不符等。由此,本應皆大歡喜的團購套餐變為商家欺詐消費者的套路。
口惠而實不至的團購套餐違反廣告法和電子商務法的相關規定,不僅影響消費體驗,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還破壞了消費環境,干擾市場經營秩序。針對此類消費投訴,政府部門應創新監管方式,及時介入,給予必要懲處,并通過“查處一批、警示一批”,以此警示和震懾無良商家。
對于某些商家的欺詐行為,短視頻平臺也不能“睜一只眼,閉一只眼”,應該自覺承擔起法律義務,積極倡樹網絡誠信之風,建立常態化監管機制。譬如,針對消費者給出的真實差評,對于拒不改正的失信商家,平臺可以在一定時間之內對其禁言、禁播,乃至徹底封殺賬號,以此去蕪存菁,凈化市場,助力平臺經濟健康有序發展。
同時,商家也必須清醒認識到,在團購套餐上玩套路、耍心眼,終究是企業的短視行為。近年來,隨著自媒體和社交平臺的興起,不少商家紛紛利用新技術,不斷擴大營銷陣地,這本是一件好事,然而,網絡不是法外之地,決不能打著讓利優惠的幌子欺詐消費者。這種行為,看似一時得利,實則可能讓網絡交易成為“一錘子買賣”,對商家口碑、企業形象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。事實證明,真正具有長遠發展眼光的商家和企業,都會將承諾放在首位,提供優質服務,贏得用戶口碑,樹立企業形象。而反其道者,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今天,也就恐怕只能是這樣一個結局:消費者下單之時,也就是商家為自己違法違規行為的“埋單”之日。 (溫獻偉)